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翠屏区法院:法佑青春,护航成长

来源:​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 作者:邹艳 俞佩玲 毛吉宇 发布时间:2022-03-11 11:07:51

为切实增强青少年自觉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培养法治观念,实现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常态化、课堂化,近日,翠屏区法院李庄法庭走进李庄中学,开展普法活动,为该校100余名师生送上“法治盛宴”。

法官向学生们宣讲如何防范校园暴力.jpg

邹艳法官就《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涉及对未成年人的法律保护及《民法典》中关于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赔偿请求权、接受赠与权、“自甘风险”“好意同乘”“高空抛物”等热点问题向同学们进行了讲解。并结合真实案例通过生动形象的PPT、普法小视频,与同学们展开了热烈的互动。活动在知识抢答中不断推高潮。

法官与同学们展开热烈的互动.jpg

宣讲结束后,李庄法庭干警还向同学们赠送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民法典》等宣传小册子,解答了同学们提出的法律疑问。

向同学们送上《民法典宣传册.jpg

通过这次学习了解了《民法典》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涵盖了生活的方方面面,与每个人的生活都息息相关,以后遇事一定先想到用《民法典》来保护自己的权力。”该校学生王某说到。

与同学们合影留念.jpg

法律是青少年成长路上最强大的“保护伞”翠屏区法院李庄法庭作为四川省法治教育示范基地和青少年普法教育基地,长久以来,通过法庭开放日、送法进校园、模拟法庭、旁听庭审、法治讲座、接纳研学等多种形式,常态化为辖区内中小学校提供法治服务,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邹艳 俞佩玲 毛吉宇)


责任编辑:杨雪娇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