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防范群体性食源性疾病事件发生,提高学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保障广大师生身心健康,隆昌市市场监管局按照隆昌市委、市政府《2021年隆昌市30件民生实事和民生“十有行动”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积极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
开展专项检查。联合市教体局、市卫生健康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1年春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本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主要对学校及周边食品经营店、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检查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落实情况、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及各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制订及落实情况,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信用信息,两证情况,环境卫生、个人卫生、食品用工具及设备、食品容器及包装材料、卫生设施、工艺流程情况,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及台账登记情况,食品添加剂采购使用情况,食品贮存情况,食品加工、食品留样情况,餐饮具消毒,餐厨废弃物处置及台账登记情况等进行检查。
一是组织学校全面开展食堂食品安全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填报《2021年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表》,并存入学校食堂管理档案中备查。二是按照属地管辖原则,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市场监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卫生健康部门联合对辖区内各类学校进行拉网式全覆盖检查。三是结合自查情况及现场监督检查填写《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表》,通过自查及督查,将问题及时暴露出来,要求能当场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则限期整改。
此次专项检查,共检查学校食堂207个、校内食品经营店22户,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143户,责令改正15户。通过此次专项检查,进一步强化了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了校园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及学校食品安全制度,提高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保障了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
强化培训宣传。会同市教体局联合发文《开展学校食品安全责任约谈暨培训工作的通知》(隆市监发〔2021〕7号),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召开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责任约谈暨食品安全培训工作。
一是约谈学校,督促履责。重点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责任约谈暨食品安全培训工作由市市场监管局餐饮股联合市教育和体育局组织召开。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食品安全分管领导、各中心校和各市场监管所负责人按照属地管理和事权划分,组织辖区所有学校(幼儿园)校长(园长)集中开展食品安全责任约谈,督促学校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法律法规及餐饮服务操作规范学习,从管理制度和过程上保障食品安全,加大食堂硬件投入和食品管理人员素质提升力度,结合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
二是开展培训,强化考核。要求各镇(街道)对辖区内所有学校(幼儿园)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全覆盖培训,以学校校长(园长)、分管校长(园长)和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为重点培训对象,以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为主要内容,重点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四川省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各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落实,确保相关人员对食品安全要求认识到位、理解到位、执行到位。培训完毕后,由各市场监管所通过“食品安全教育”APP平台对辖区所有学校(园长)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须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对考核不合格的坚决不予上岗。
该局不忘“为师生办实事”的初心使命,不断加强监管力度,认真履职尽责,以实际行动守护校园食品安全,实实在在提升师生对食品安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钟侦玲 四川法制网 高 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