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传递司法正能量,将法治教育贯彻于义务教育中,12月23日,隆昌市人民法院携手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全市初级中学政治教师开展了一次以“国培计划,隆昌市青年教师助力培训”为主题的庭审教育活动。
23日9:30,随着审判长敲响法槌,一起涉嫌聚众斗殴犯罪案件正式开庭审理。被告人周某某伙同他人,持械聚众斗殴,受害人黄某双下肢损伤构成轻伤二级。被告人周某某的行为触犯了刑律,构成聚众斗殴罪。鉴于其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具有自首情节且能自愿认罪认罚,可以对其从轻处罚,最终对其判处了一年四个月的有期徒刑。
庭审结束后,参与旁听的教师表示,旁听庭审感受直观,效果很好,通过这种灵活的方式学习法律知识,更有助于提高遵法、守法的意识。(郑 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