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青少年的法制意识,做好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近日,隆昌市人民法院与隆昌市第一、第二初级中学共同组织200多名在校学生参加了“庭审观察员”体验活动。
在疫情防控期间,为保障羁押场所人员安全,隆昌市法院运用远程提讯系统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告人黄某某违反国家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以气体为动力的非制式枪支二支,其行为触犯了刑律,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经审理,法官当庭宣判:判处黄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对枪支、疑似枪支配件依法予以没收。
庭审中,承办法官当庭对被告人进行了法庭教育,并引导参加庭审旁听的小观察员们多学习法律知识,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小公民,做一名“小小法治宣传员”。
这次体验活动受到师生们一致好评,同学们通过旁听庭审,切身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更加深刻的理解了学法、知法、守法的意义和重要性。(郑 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