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按照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印发的《2020年学校卫生省级监督执法工作方案》安排, 5月14日至15日,四川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联合组成的省级学校卫生监督执法第二督查组现场督查了内江市2020年学校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内江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罗仁福、综合监管科科长王芝兰、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支队监督执法一大队大队长段春燕等人员陪同。
省级学校卫生监督执法第二督查组(组长:省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管处副处长张涛峰,成员:省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总队纪委书记段炜、黄逸维、成都市教育局体卫处段廉、省疾控中心曾义学)现场随机抽查了内江市7家学校及托幼机构【内江师范学院、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内江六中(高新校区)、内江市桐梓坝小学、隆昌市一中、隆昌市大南街幼儿园、隆昌市蓝天育才中学(民办)】、3家医疗卫生机构(隆昌市人民医院、隆昌市胡家中心卫生院、隆昌市疾控中心)、1个社区(隆昌市观湖社区)、3个小区(隆昌市元亨花园、隆昌市电信家属小区、隆昌市嘉和宽庭)。
督查组重点检查了内江市有关单位贯彻落实《四川省中小学幼儿园、高等院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第二版)》《四川省大专院校新冠肺炎分区分级防控技术方案》《四川省托幼机构新冠肺炎分区分级技术方案》情况,市、县两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推进2020年学校卫生监督执法检查工作情况。
在随后召开的意见反馈工作会上,省级督查组成员充分肯定了内江市学校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取得的成效,市、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依法开展了学校卫生监督检查、举办了相关专业培训班,为学校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实奠定了技术基础;各级各类学校(含托幼机构,下同)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能够较好地按照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下发的有关学校疫情防控方案要求,有效落实学校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规范开展学校卫生工作。
同时,督查组也客观地指出了市、县监督执法机构在日常检查中存在的不足,需要进一步强化学校防疫工作;个别学校存在隔离点设置不规范、酒精等防疫物资存放有安全隐患、病愈返校登记不全、未按照规定配备校医或保健人员等方面的问题。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虽然得到了较好控制,但学校作为人群集中且密度较大的公共场所,做好卫生管理显得尤为重要。市支队下一步将对照省级学校卫生监督执法标准要求,提高工作能力水平,履职尽责,在做好2020年学校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基础上,加强学校卫生监督执法检查力度,依法查处不法行为,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强化主体责任意识,主动作为、查漏补缺、自查整改,确保学校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保障学校广大师生健康安全。(林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