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美姑县检察——走进校园开启别样法治之旅!

来源:美姑县检察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4-24 10:35:05

“作为一名公诉人,出席法庭支持公诉是站在国家的立场上,用事实和证据指控犯罪,你们要牢记在庭审前一定要准备充分,庭审当中,无论是宣读起诉书还是进行法庭辩论时,都要身姿挺拔、精神饱满,说话要有底气、字正圆......”2024年4月19日美姑县人民检察院联合美姑县人民法院走进美姑县中学,完整模拟了一起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学生们严格按照庭审流程,真实还原了庭审现场,再现了法官庭审,检察官、辩护人控辩双方质证、辩论的过程。

微信图片_20240424103444.png

这场“特殊”的庭审中,“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法警”“被告人”均由学校的同学们担任。庭审中“公诉人”和“辩护人”相对而坐,在法庭辩论阶段条分缕析、唇枪舌战,把整个模拟法庭推向高潮。“被告人”将犯罪后内心的悔恨和对“被害人”的愧疚都演绎地淋漓尽致,高度还原了庭审现场的真实场景,收获了阵阵掌声。

此次模拟法庭活动改变了以往灌输式、说教式的普法教育方式,融趣味性、教育性、警示性于一体,使参演和旁听学生在体验司法程序的过程中,意识到未成年犯罪的诱因、后果及造成的危害,受到一次深刻的警示教育,进一步让学生们懂法、守法、用法,提高了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



责任编辑:杨东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