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梁先生通过服务热线12345反映:三江新区白沙湾街道惠民街蓉戎超市门口卖龙虾的摊主,将龙虾内脏遗留在街面,由于天气炎热,散发阵阵恶臭。希望相关部门加强摊贩管理,禁止乱扔垃圾。
宜宾三江新区12345领导小组办公室收悉后,高度重视,立即协调白沙湾街道进行调查处理。街道城管办及蓉戎超市所在的白利社区庚即进行核实。经核查,蓉戎超市系龙顺家园小区的临街铺面,每日下午六点左右摆卖龙虾的摊贩在超市门口经营。根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禁止影响城镇环境卫生的下列行为:占用道路、桥梁、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广场等公共场地摆摊设点、堆放物料及从事经营性活动。街道城管办工作人员前往此处对街道占道经营的情况进行执法。
同时,街道办工作人员又联系社区干部,由社区向超市要求其执行签署的“门前五包”承诺书。根据承诺书要求,超市必须及时清理门口垃圾。社区干部也与该小区物业经理取得联系并告知,根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十六条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责任区的划分与管理按照下列原则确定:实行物业管理的居住区,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物业需时刻监督该区域的卫生环境。通过多方共同努力,乱扔垃圾问题得到了有效治理。经回访,梁先生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宜宾三江新区12345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继续秉承“始于群众需求,终于群众满意”的服务宗旨,继续积极服务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