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是一年春光好,植树添绿正当时。今年是我国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42周年,为切实履行好义务植树职责和义务,3月10日,江阳区法院组织干警前往方山镇开展义务植树活动。
植树现场,干警们热情高涨干劲十足。在暖春的阳光下,挥锨培土、回填踩实、提桶浇水,栽下一棵棵小树苗,以实际行动倡导植绿护绿爱绿的良好风尚。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一直以来,江阳区法院始终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不断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全力护航绿水青山,助力乡村振兴。 守护绿水青山 近年来,江阳区法院始终立足审判工作,依法严惩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等环境资源刑事犯罪,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对破坏林木资源的被告人等判处补植复绿;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将环资案件庭审搬到案发地所在镇,以案说法,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和群众面对面进行环境保护普法宣传,共护绿水青山。 助力乡村振兴 江阳区法院建立“一镇一法官”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前沿作用,选派具有丰富审判经验的法官,定点联系街道和乡镇,靠前协助开展矛盾纠纷化解、提供法律咨询等工作,并根据群众需求,延伸诉讼服务,广泛进行巡回审判、普法宣传等,全力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助力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