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泸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实施《关于推进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全市范围内启动泸州市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
《意见》明确了工作目标 2021年9月底前 在全市范围全面推开,各区县基本实现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力量、审查范围、审查机制全覆盖,构建全市“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格局。 2021年12月底前 推进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标准化建设,实现工作提质增效,全面提升乡镇(街道)各项工作的法治化水平。 《意见》明确了合法性审查力量 各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探索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模式,可自行确定由区县司法局、乡镇(街道)相应内设机构、乡镇(街道)司法所等作为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机构,负责合法性审查工作。同时,可通过政府购买法律服务、聘请法律顾问团队等方式协助审查。 《意见》明确了合法性审查范围 将乡镇(街道)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乡镇(街道)提请区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事项、涉及乡镇(街道)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行政决策事项、协议、行政执法行为等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并鼓励将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社区公约全部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 《意见》还对健全合法性审查机制、提高合法性审查质量以及加强组织领导提出工作要求。下一步,泸州市将扎实推进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进一步巩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成果,为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提供优质的法治保障。 (郑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