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富顺县人民法院民一庭通过实地查看和深入现场调解,成功化解了一起困扰怀德镇司湾村村民小组多年的土地流转纠纷,使该村组及群众的经济利益得到了保障。
2006年11月,富顺县怀德镇司湾村第二村民小组为搞活村组经济,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将组里的土地流转给村民甲某从事渔业养殖,甲某于2012年1月1日又将该鱼塘经营权转给乙某,但乙某因经营不当,至今已拖欠近4年的土地流转费7万余元,且鱼塘亦未实现经济效益,村民怨声载道,在多次催讨无果的情况下,该村组起诉到富顺法院。
民一庭法官受理此案后,意识到如果此类土地流转纠纷案件处理不好,不但会使集体和村民的利益受损,还可能引发其他社会矛盾。另外,涉案土地已建成鱼塘,周边的配套设施比较完善,如果妥善经营很可能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因此,面对面调解是解决纠纷的最好方法,承办法官于是会同镇村干部于3月5日、3月15日两次到距离法院40多公里的现场组织调解。
调解中,法官借助镇村干部的社情优势,主动向双方明理释法、分析利弊,经过两个半天的艰难调解,双方终于达成和解:甲某于2021年3月18日前一次性给付4年的土地流转费合计7.6万余元,并自愿将此后的标准每年增加5000元,原《土地流转协议》双方继续履行。日前,该村组已拿到拖欠4年的土地流转费并分发给组民。
富顺法院紧扣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主题,认真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秉持“司法为民”的理念,竭力化解社会矛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权益,为推动乡村振兴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肖晓旭 王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