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引领乡村“融”合发展,绘就“丰衣足食”的安居乐业图
雅安市汉源县九襄镇位于四川省西南大渡河流域,这里光热充足、土地肥沃、农业发达,盛产甜樱桃、花椒、黄果柑等特色农产品,系汉源县经济、文化中心。
坐落于此的九襄法庭充分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法育黎州”司法服务品牌为核心,聚焦基层诉源治理、乡村产业振兴、乡风文明建设,依法妥善处理乡村振兴实施过程中的各类矛盾纠纷,切实深化能动司法,为辖区高质量发展蓄力赋能。
“法官,地里的甜樱桃可都正当采摘啊!再不摘可就坏了!”2023年5月,一名案件当事人来到汉源九襄法庭,向法庭反映案件情况。
“老人家,您别着急,是什么情况您慢慢说。”法庭干警热情接待了来访群众。
原来,张大爷是九襄镇当地的村民, 2012年11月18日,被告周某作为甲方与张大爷签订了《农村土地流转合同》,合同约定周某将从集体承包的土地0.8亩流转给张大爷用于农业产业化生产,流转承包期限20年,即从2012年11月18日至2032年11月18日止。
2022年11月,张大爷因住院不能亲自前往被告处履行2023年承包费,便委托倪某代付承包费,被告拒绝收取,并以“原告违约,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无法履行。”为由,要求解除合同。为此,双方酿成纠纷,经基层调解未果诉至法院反映其情况。
此时,正值案涉土地中经济作物甜樱桃采摘季节,现双方对案涉土地上的经济作物甜樱桃权属产生争议,均不允许对方对甜樱桃进行管理,长此以往将会造成大量经济损失。承办法官了解到案件情况,第一时间到实地察看,地里的樱桃基本成熟,案件每耽搁一天都将会影响到农户的收入。
“樱桃好吃,树木难栽,要想获得丰收,这个时间一定要为樱桃产业保驾护航。”时间不容等待,承办法官立即上门,从《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相关规定出发,耐心和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然而周某并不同意,也不配合协调。
随后,承办法官邀请了解案情的村组干部和乡镇政府干部共同座谈,沟通协商化解矛盾纠纷的最佳方式,经过多方调解,最后双方约定,由张大爷暂时管理养护樱桃地,避免扩大损失。
为彻底化解矛盾纠纷,承办法官多次上门对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双方当事人最终调解达成协议,张大爷给付相应的租金后继续耕种,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今年甜樱桃大丰收,有我们的苦劳还有法官的功劳,感谢法官的帮助!感谢法庭!”张大爷收到调解协议书时,激动地握住法官的手说道。
法治是最好的产业发展环境,九襄法庭高效解决涉农纠纷,帮助农户挽回损失,切实做到群众需求在哪里,法庭司法服务就送哪里。
“法官,真心感谢你们,帮了我和娃娃......”
案例二:推进乡村“和”美建设,绘就“有需必答”的风调雨顺图
邓某与黄某经人介绍认识后,于2012年1月登记结婚,并生育一子小黄。后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黄某多次对邓某实施家庭暴力,造成申请人邓某身体多处受伤。邓某遂向九襄法庭起诉离婚并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九襄法庭在审查案件后,依法作出裁定,禁止被申请人黄某对申请人邓某实施殴打、威胁、骚扰行为。
同时,具备国家心理咨询师资格证的法官在了解案件后,专门对小黄进行了心理疏导,通过引导式发问和做游戏等形式充分了解小黄心理状况,关心其学习和生活环境,并给予小黄母亲邓某关于未成年人教育方面的建议,确保小黄身心健康成长。
近年来,九襄法庭始终把家事纠纷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的重点工程,积极探索建立心理咨询机制,并将心理疏导、心理矫正等引入案件调解工作中,逐步形成“心理疏导+法治关怀”为一体的家事审判经验,倾心守护万家灯火。
人民法庭处在联系、服务人民群众的第一线,在解决社会矛盾、化解群众纠纷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九襄法庭将始终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家事“微”治理促进社会“大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