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破解制约高质量发展中的司法痛点、难点问题,天全县法院不断深化认识、凝聚共识,坚持问题导向,以“四个坚决”为核心全力推进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中存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坚决强化组织领导,迅速安排部署。确立主要负责人为履行专项整治的“第一责任人”,成立了以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常务副院长为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全面组织领导、统筹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工作专班下设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联席会议机制、发挥“三书一函”作用提升社会治理效能两个牵头工作小组,涉企案件专项督办、涉法涉诉信访反映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推进政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政法服务“六进”活动四个参与工作小组,印发《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中存在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目标、责任分工、工作要求等。结合工作要求,召开专题研究部署、推进会3次,工作专班会议8次。
坚决扛起整治责任,形成工作合力。与其他政法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建立联系协作机制,增强与各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交流、信息共享,充分结合政法各单位职能职责。重点围绕市场主体、县内标志性引领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建设等经济发展风险隐患、法治需求,深入分析研判,提供了共同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的平台,牢固树立了“一盘棋”的思想,切实履行了牵头责任,为专项整治工作形成合力、取得实效打下牢固基础。
坚决立足工作要点,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将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与审判执行工作相结合,从立案、审判、执行全过程最大限度发挥司法维护稳定、促进发展和规制引领、行为示范的职能作用。印发《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十六条措施》等系列文件,统筹推动各项服务举措落到实处。始终坚持“一个案件就是一个营商环境”的正确导向,依靠“府院联动”机制的建立,今年以来,依法审执结涉企案件4704件,占受理案件总数的86.45%,依法为企业减缓免诉讼费用3万余元,挽回经济损失18783万元,推动健全了“多方参与、优势互补、调解优先、司法终局”的涉企纠纷“一站式”多元解纷体系,探索适用“要素式审判”、“示范诉讼”等工作机制,盘活了“僵尸企业”、厂房土地等资源,提振民营企业的发展信心,同时优化了营商环境。
坚决落实“三书一函”,推进“行业清源”。针对行业监管漏洞、社会治理薄弱环节,聚焦重点行业和矛盾多发领域,联合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对规范开展“三书一函”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开展了自查,建立了工作台账,向行业主管部门、企业等发送“三书一函”59份,向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工投公司等单位发出司法建议5件,有效回函率100%。针对可能存在的制度缺失、管理缺位、工作疏漏、隐患风险等问题,深入分析,提前沟通交流,有效预防和减少了社会矛盾,进一步助力法治社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