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同意离婚,是我对不起你和儿子,我一定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减刑。”这是天全县法院法官在某监狱内调解一起离婚案件纠纷中,正在服刑的当事人对妻子表达的愧疚之情。
钟某与林某系自由恋爱,于2019年3月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但婚后二人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夫妻感情淡漠。2022年林某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钟某认为林某刑期较长,无法照顾家庭和孩子,双方感情已破裂,遂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对案情进行了全面了解,考虑到该案的特殊情况,为保证林某的合法权益,听取林某对婚姻的真实意见,决定到监狱开庭审理此案。
庭审时,久未谋面的钟某和林某终于在监狱提押室里相见。林某在见到妻子憔悴的面容和孩子的照片时,瞬间红了双眼。他对自己的过往所为悔恨不已,深深低头忏悔。承办法官考虑到林某的特殊心境,进行耐心调解,释法明理,向林某说明钟某一人独自维系家庭的艰辛。林某表示亏欠了钟某,表达了对钟某的愧疚之情,深刻反思自身错误给家庭带来的伤害。经冷静考虑后,同意离婚,双方达成离婚调解协议。该起案件得以圆满结束。
近年来,天全县法院始终坚持以司法为民为抓手,以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利的司法服务为目标,用心排解民忧,用实际行动树立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将法庭开进高墙之内,彰显了司法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