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名山区法院、名山区检察院、名山区林业局、雅安蒙顶山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前往蒙顶山风景名胜区,共同开展生态环境修复资金实质使用暨补栽补种活动,法院、检察院、林业局、文旅公司工作人员共10余人参加。
生态环境修复资金来源于名山区法院审理的两件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中被告人承担的共计6020元生态环境修复费用,按照名山区林业局出具的《植被恢复方案》将该笔资金用于购买85株桢楠树,于6月5日在蒙顶山风景名胜区内进行补栽补种。
活动现场,大家分工协作,配合默契,不时交流选苗育苗、生态修复、栽种技巧的经验和看法,呈现一派热火朝天的景象。挥锹铲土、挖坑放苗、填土浇水,各项工作有条不紊。经过大家的努力,一颗颗桢楠树在清风中微微摇摆,迎风挺立。
案件不仅要判的好,还得要执行得好,只有把司法判决的结果切实履行到实处,绿水青山才能够得到长久的保护。生态环境修复费用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一条合理、可持续的归责途径,有助于将生态环境赔偿落到实处,实现惩治与修复并重,对于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具有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