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养以成”,生物多样性是地球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守护生物多样性就是守护我们共同的家园。
芦山县地处四川盆地西缘,青衣江上游,拥有600平方公里的原始森林区,境内有大熊猫、扭角羚等40种珍惜野生动植物,构建生态环境资源保护“一盘棋”格局,探索生态修复新路径,用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资源,是芦山法院义不容辞的责任与目标。
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是目前恢复水生生物资源量的重要和有效手段,具有恢复生态平衡、修复生态环境、提升群众环保意识等多方面的重要意义。 今日,芦山法院参加芦山县金易欣盛牧业有限公司渔业资源补偿增殖放流活动,共计投放齐口裂腹鱼、重口裂腹鱼4万余尾,鱼苗价值共计12万余元。此次增殖放流活动,有利于修复芦山县金易欣盛牧业有限公司经营养殖业给生态环境带来的损害。
活动现场,芦山县法院与市、县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县检察院共同将购买的鱼苗投放入湖中,完成了对生态环境资源的修复补偿。
据悉,此次芦山县金易欣盛牧业有限公司增殖放流活动系履行其与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签订的行政磋商协议,自愿修复其因经营养殖业对生态环境资源造成的损害。芦山法院及相关部门受邀参加,充分发挥联动工作机制作用,推动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有力保护生态环境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