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21]12号),促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加强人民法院与税务机关之间的沟通联系,规范企业破产、执行等案件涉税问题处理和涉税矛盾纠纷化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法院、国家税务总局雅安市名山区税务局决定建立企业涉税协作联席会议机制。近日,双方举办了“税务+法院”涉税合作座谈会暨协议签署仪式,名山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中康、名山区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王雅各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签约仪式。
会上双方共同签署了《“税务+法院”涉税合作协议》,就建立联席会议,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和税务机关税收征管职能作用,依法保护市场主体在涉税方面合法权益,服务和保障企业健康发展等内容进行了深入研讨。协议主要确立了四个方面的合作内容:
一是建立组织机构。确定会议组成人员及负责部门,并指定专门联络员,以便双方顺利召开联席会议并沟通协调;二是规定主要职责。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同税务部门的协调联动作用,通报破产、执行和涉税矛盾纠纷化解情况,总结工作经验,制定工作计划,研究新问题新情况,探索解决纠纷新途径,推动形成工作合力;三是制定工作规则。强调联席会议要突出重点、形成指导文件,发挥会议作用共同处理全区企业在破产、执行案件等涉税事项中反映出来的重点难点问题;四是建立配套机制。主要包括信息共享机制:在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的情况下,坚持常态化、制度化数据共享;风险联动衔接机制:加强对破产、困难等特殊企业的监控和信息交换,共同对涉税问题及矛盾进行分析和预警,成立联合化解工作组,将矛盾风险控制在基层一线,第一时间解决纠纷;培训指导制度:双方可针对破产、执行案件等涉税工作中的突出问题,采取旁听庭审、业务讲座、专题培训、法治宣传等方式加强互动交流,促进干警、干部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
名山区法院和名山区税务局达成“税务+法院”涉税合作,充分彰显了两单位护航企业健康发展的服务保障理念,进一步延伸了司法行政职能,助力全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不断推进向前。
(何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