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媛,女,中共党员,现为汉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该同志从检五年以来,始终对党忠诚、对人民赤诚、对检察事业热忱。在检察业务工作中,她始终秉持初心,踏踏实实勤勤恳恳辅助办理每一件案件,她所在的第二检察部绩效考核连续5年位列全市检察系统第一。
一、做好公益“守护人”,保障人民利益。她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开展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工作方案》,与同事们一同开展了野生动物保护、林木林地保护、汉源县湖生态资源保护、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等专项监督活动,足迹遍布全县各乡镇,先后与同事一起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共挽回生态公益林1000余亩,追偿修复生态、治理环境费用80余万元,督促相关部门投入资金100余万元整治农村饮用水源点10处、污染环境企业3家,清理土地污染点5处、大气污染点2处、河道3处,修复水保工程2处,处理垃圾30余吨。
二、探索工作突破口,破解工作瓶颈。针对跨区域公益侵权取证难、部门间信息分享不畅形成“孤岛”、协同管理困难等工作中的问题瓶颈,她没有退缩而是主动思考,大胆创新工作方法,和同事进行头脑风暴寻找工作突破口,联合相关单位成立“汉源湖公益诉讼工作站”,牵头拟制《大渡河峡谷国家地质公园跨区域保护联动工作机制》,实现河、湖、峡谷跨区域、多部门信息共享、资源互通模式,共同筑牢长江中上游生态屏障。
三、注重法理情融合,化解矛盾纠纷。她与同事切实维护农民工群体权益,积极与信访、人社、司法等相关部门联系沟通,研究解决办理农民工信访案件的方法。截至目前,共建讨薪讨债案件协作配合机制,帮助30多名农民工拿到血汗钱40余万元。
四、关注民生民力事,推进社会治理。她曾在雅安市名山区新店镇从事基层工作,基层工作经历使她善于发现社会治理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并及时履职回应,做到“民之所盼,检之所动”。针对当地群众急切关注的教育机构食品安全和教学安全情况问题,她与部门同事一起开展专项活动,通过召开联席会议,与13个行政执法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规范汉源县教育学校(机构)发展协作配合的意见》,切实为县域内学生“舌尖上的安全”、在校学生生命安全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