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6日上午,杨某将两面“秉公办事、公正判决”“清正廉洁、守护正义”的锦旗送到了芦山法院民庭,对审理其案件的二位法官表达了诚挚的感谢。
2020年杨某与乐山市某建筑公司因建设工程事宜发生纠纷,杨某遂向芦山法院提起诉讼,芦山法院作出判决后,杨某不服提起上诉,后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案件事实不清发回重审。重审期间芦山法院重新组成合议庭,承办法官与合议庭成员共同探讨案件,仔细审阅卷宗明确当事人在一审、二审中存在的争议焦点,由于该案时间较长,证据冗多复杂,承办法官以清单方式按照时间先后顺序整理好各证据之间的关系,并在庭审前列清预查明问题的提纲,庭审中针对案件存在的疑惑一一调查。最终,判决乐山市某建筑公司给付杨某一百余万元工程款。案件生效后,杨某本以为可以顺利拿到工程款,但乐山市某建筑公司以工程已经进行审计结算为由,要求杨某返还超付的工程款,并保全其应领取的执行案款。案件受理后,主审法官认真研阅卷宗材料,抽丝剥茧,耐心向当事人询问案件的每一个细节,后依法作出裁判,判决杨某返还乐山市某建筑公司近40余万元。判决后,双方均提起上诉。近日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判决的终审判决。杨某拿到二审判决书后称自己虽然败诉,但对二为承办法官尽心尽责的工作态度所折服,所以专程到芦山法院为二位法官送上锦旗感谢他们的公正。
鲜红的锦旗是当事人对芦山法院法官工作的认可。近年来,芦山法院始终狠抓案件质量,提升办案质效,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快速、高效调处案件,用实际行动为民办实事,认真诠释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在以后的工作中,芦山法院将继续秉承“不忘初心、司法为民”的承诺,尽心尽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