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名山区法院接到了来自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法院发来的异地协助执行函,请求名山区法院派两名法警、一台警车,协助其办理执行案件。当天中午,沈河区法院执行局干警一行3人来到名山区法院,称其办理的执行案件查封了被执行人名下宝马牌汽车一辆,申请执行人提供线索称该车辆现在名山区红星镇双河村,请求我院协助扣押。名山区法院执行局在核查身份、收悉案情后,立即予以处置并派出两名法警、一台警车予以协助。
当日15时许,沈河区法院执行干警来电称扣车受阻,有多人围观,请求增加支援。接到电话后,名山区法院执行局干警担心他们与当地老百姓发生冲突,院领导立即协调雅安市公安局名山区分局以及当地派出所民警前往现场协助。名山区法院执行局再次组织10名法警、2台警车前往扣车现场。经了解,该车辆现在红星镇双河村一修理厂内,车辆现在占有人丁某以其在某公司购买,不知是涉案车辆为由,拒绝交车。修理厂老板也以丁某尚欠1万余元修车款项为由拒绝沈河区法院执行干警将车辆扣走,并用3台车辆堵住扣押车辆。
执行现场约有30余人围观,丁某、修理厂老板及两方亲戚等也在现场阻碍执行,考虑到正值省两会期间,临近春节以及现场情况复杂等不稳定因素。如果强制扣押车辆或者实施强制拘传有一定风险。名山区法院执行局干警、雅安市公安局名山区分局领导以及当地派出所民警分工合作,分别向车辆占有人、修理厂老板及周围群众耐心释法明理、耐心劝导。直至晚上10点,经过几个小时耐心劝解,最终修理厂老板同意申请执行人在支付部分修车款后不再阻拦沈河区法院执行干警扣车,丁某也同意次日将车交付。最终,名山区法院成功协助沈河区法院执行干警于次日晚将车辆扣走,该案件得以圆满执行。
全国执行一盘棋,此次配合沈河区法院协助执行,展现了名山区法院的责任心和执行力。异地执行一直是执行工作的难点和痛点,因受当地语言不通,风俗习惯不同以及老百姓无惧外地法院等因素,我们更应该发挥协同执行的积极作用,形成执行合力,共同维护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