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试行)》要求,规范聘用制书记员管理,保障书记员队伍稳定有序发展,切实增强书记员职业素养和履职能力,更好地服务保障检察工作,2022年12月13日,雨城区人民检察院组织聘用制书记员进行定级考试。
此次考试分为笔试和机试两部分。笔试采用闭卷形式,重点考察书记员对政治理论知识、法律基础知识、岗位职责等内容的认识和理解。机试采用“看打”的方式,重点测试书记员中文速录及准确率。考试成绩将作为聘用制书记员定级的一项考核指标依据。
开展聘用制书记员定级考试工作,是贯彻落实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聘用制书记员队伍管理科学化水平的重要举措,有助于激励聘用制书记员工作的积极性,建设专业化聘用制书记员队伍。
(李绪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