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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山县检察院传达学习全省政法领导干部加强政治建设专题研讨班精神

来源:芦山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王静 发布时间:2022-09-02 11:19:09

9月1日上午,芦山县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讨论会,深入学习贯彻8月29日至31日召开的全省政法领导干部加强政治建设专题研讨班精神。芦山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邹勇主持会议,在家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参加学习讨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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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芦山县检察院领导班子紧紧围绕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靳磊在开班式上的讲话精神,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和队伍建设情况作了专题发言。

会议指出,检察机关作为党领导下的法律监督机关,要继续强化政治机关意识,牢牢把握政治属性,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政治建设重要论述,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到具体检察工作中,深入学习认真落实全省政法领导干部加强政治建设专题研讨班精神,不断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和检察自觉。

会议强调,一是要全面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加强检察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做“两个确立”的坚决拥护者,“两个维护”的坚定践行者,不断深化巩固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确保检察人员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二是立足检察职能,为维护和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贡献力量。紧紧围绕“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不断深化能动检察履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加强和改进民生检察工作,更加自觉地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努力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提供检察保障。

三是强化队伍建设,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要求,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四川省实施细则,强化向县委、市院、县委政法委请示报告,严格落实“三个规定”主动记录、报告制度,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强化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全面正风肃纪、反腐强检,持续加强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铁军。

(王静)

责任编辑:杨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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