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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检察院牵头 制定出台“蓝精灵”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工作实施意见

来源: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吴玉梅 发布时间:2022-08-03 12:03:19

近日,名山区检察院牵头制定出台了《“蓝精灵”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工作实施意见》(名未保办〔2022〕2号)。

本《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在充分发挥检察工作职能同时,引入区政法委、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教育局、区关工委、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团区委、区妇联等司法、行政和社会支持体系力量,通过横向分为四类(即对涉罪错未成年人工作分为涉罪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习惯未成年人、一般不良习惯未成年人、社会综合治理类保护)、纵向分为三级(即对涉罪错未成年人采取“蓝精灵”中心干预、成员单位干预和法治教育基地、心理矫正工作站、社区矫正工作站、社区综合服务工作站、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专门矫正学校共同干预),形成社会合力,建立未成年人临界预防、家庭教育、保护处分等有机衔接的分级干预制度,从开展法治教育、心理健康辅导、运动训练、作业治疗、公益活动参与等方面,努力实现未成年人司法综合保护,最大限度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吴玉梅)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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