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名山区法院执行局干警前往贵州省遵义市习水县成功扣押被执行人一辆汽车,实现对被执行人财产的有效控制,有力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陈某与李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名山区法院于2020年10月22日作出民事调解书,由李某分期归还陈某借款本金100000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1150元。达成调解协议后,李某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对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卡、房产、车辆等财产情况进行了调查,并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名下小型越野客车,但因未能实际控制,并未进入处置程序。
7月14日下午,案外人提供线索称被执行人李某的车辆停放在贵州省遵义市习水县某小区内,得知线索后,执行局立即通过执行指挥中心管理平台执行协作系统上报异地执行协作请求,并以特急状态进行报送。在省、市两级法院执行局快速审批同意后,名山区法院执行局立即制定执行方案,5名执行干警深夜驱车奔赴习水县,在途中服务区稍作休息调整后,赶在7月15日早晨上班时间与习水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取得联系,并一同前往车辆所在地,成功扣押了被执行人名下的车辆。但车辆实际使用人采取报警等多种方式阻挠执行干警扣押车辆,执行干警当即向车辆实际使用人释法明理并告知其维权途径,在习水县人民法院的大力协助及当地公安部门的协同配合下,最终车辆被成功扣押回名山区法院,切实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本次异地执行行动,名山区法院执行干警凭借极强的责任心、高效的执行力深夜出发,驱车来回1000多公里,通过周密部署,成功对涉案车辆进行了异地扣押,切实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今后,名山区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创新执行工作措施,综合运用各种强制执行手段,加大对被执行人财产的查找和处置力度,切实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服务理念,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幸福感、归属感、获得感。
(任瑶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