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叙永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送达组到叙永县某村送达一起婚约财产纠纷的有关材料,张某与魏某在2019年经魏某的父亲介绍相识并确立恋爱关系,两人按农村习俗为定,张某给付了52000元的彩礼钱及见面礼给魏某。在张某与魏某同居生活期间,二人外出务工过程中因感情不合经常发生争吵,故协商解除婚约,但在彩礼问题上却未达成一致,张某遂诉至法院。
送达组干警在村委向村干部了解情况时得知,原被告确立恋爱关系后同居生活并共同外出务工有三年时间,有一定的感情基础。送达组干警认为双方曾系恋人关系,矛盾并非不可调和,故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在村委办公室进行调解。
通过送达组干警及原被告分别所在的两村村委干部的耐心调解数小时,双方最终决定各退一步,自愿达成调解意见并当场签署调解协议。该案在送达阶段即调解成功,可谓“最高效率”调解。
叙永县法院送达工作组秉持司法为民理念,始终致力于从根源处化解群众矛盾纠纷,力争“大事不出村,小事不出屯”,让人民群众在家门口享受到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真正做到了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赵益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