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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纳溪:法官强制执行到期债权 促案件达和解

来源: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 作者:谢雅琴 发布时间:2022-06-22 11:07:59

近日,纳溪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依法规范执行,积极追回被执行人对第三人享有的到期债权,为申请人兑现案款9万元,双方当事人亦就剩余欠款9万元达成和解,对人民法院的高效执行表示感激。

第三人向申请人履行债务.jpg

此前,任某某与练某某因承包合同发生纠纷,经纳溪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还款协议,民事调解书生效后,练某某始终没有履行还款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通过查阅卷宗,梳理案情,并借助网络查控系统查询,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在随后的执行过程中,通过多次传唤被执行人,逐一核对其财产的真实情况,发现被执行人尚有到期债权未实现:“何某某还欠我的钱,问他要了几次也不给”。不经意的一句话,让有多年执行经验的执行干警敏锐找到了案情突破口。

执行干警遂电话联系何某某,并通知其前往执行局。来到执行局后,练某某、何某某皆向执行干警出示了相关证据,何某某表示认可欠钱一事,但还款态度消极,执行干警向其释明法理后依法向何某某送达了《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告知其限期向申请人履行债务。

近日,申请人任某某与被执行人练某某相约来到纳溪法院执行局,申请人表示已收到何某某支付的案款9万元,自愿放弃该案所有利息,双方当事人就此达成和解,练某某表示一定会在约定期限支付尚欠的案款9万元。

谢雅琴


责任编辑:唐方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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