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芦山法院采用远程视频审理一起毒品犯罪案件,审理了被告人杨某某犯贩卖毒品罪、盗窃罪一案,保持疫情防控期间打击毒品犯罪高压态势。近年来,针对芦山毒品犯罪呈现增长蔓延形势,芦山法院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大毒品犯罪打击力度,2019年以来,审理毒品犯罪案件15件16人。
加强沟通协作凝聚打击毒品犯罪合力。加强与县禁毒办、公安、检察等职能部门沟通协调,对重大毒品案件实行会商机制,明确贩卖毒品案件中微信转账记录可作为证据等制度,同时认真开展禁毒工作,狠抓落实,提高打击毒品犯罪合力。
严格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从严惩处毒品制造、职业毒贩、毒品累犯、惯犯等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毒品犯罪分子。对具有自首、立功、坦白情节并真诚悔罪认罪的初犯、偶犯,依法从宽处罚,鼓励其早日回归社会,最大程度防止毒品再犯,进一步瓦解毒品犯罪的社会基础。
深挖彻查毒品犯罪背后可能隐藏的黑恶势力。在依法从严打击毒品犯罪的同时,认真排查操纵毒品交易、经营毒品犯罪的黑恶势力,深挖彻查背后是否存在“保护伞”“关系网”,坚决打击涉毒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势头。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延伸司法服务触角。认真梳理毒品犯罪案件,查找存在的社会管理漏洞,及时提出健全职能工作的建议,加强禁毒工作社会体系的建设。同时建立禁毒宣传常态化工作机制,增强广大群众尤其是广大青少年禁毒意识,营造全社会禁毒的良好氛围。(彭 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