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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城区检察院“三个转变”实现“案-件比”四连降

来源:雨城区检察院 作者:张成功 发布时间:2020-03-24 17:42:23

为切实贯彻最高检关于构建“案-件比”为核心的质量指标评价体系的理念,雨城区检察院积极探索,以新时代新思想为指引,不断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成果,积极探索优质高效的办案流程,实现执法办案理念、责任能力和办案方式的转变,达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雨城区检察院“案-件比”2018年度为2.62,2019年度降低到2.27,当年5月区院正式推行“捕诉一体”后“案-件比”降至2.13 ,2020年受疫情影响,至今“案-件比”为2.00,呈现出四连降的良好态势。

以新时代新思想为指引,实现执法办案理念的转变

坚持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体现在各项检察工作中,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检察人的头脑,在案件讨论会、员额检察官联席会前加入政治理论学习,切实提高检察人员的政治站位,让办案人员在潜移默化中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迟到的正义绝非真正的正义”等思想内化于心。通过不断的理念学习,办案人员能够将“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贯穿办案始终,普遍理解到正义的另一层涵义就是效率,公正需要办案效率来体现,提高刑事案件办案效率,就是一种正义。

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成果,实现责任和能力的转变

司法体制改革后,以员额检察官为中心的办案团队凝聚了区院最坚实的办案力量,员额检察官素质大幅度提升,办案激情空前高涨,办案效率明显提高。审查起诉案件平均办案期限从2018年的59天,减少到2019年的45天。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一是严格遵守法律和政策的规定,员额检察官的入额与退出严格按照遴选指导工作意见和退出管理办法执行,实现优进劣出,保证了员额队伍血液的新鲜。二是增设员额检察官、助理、书记员双向考核机制,摒弃了仅从上往下考核,实现从上到下,从下至上的双向考核,优化了办案队伍,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三是注重书记员的培养,书记员是检察院重要组成部分,在案件数量不断增多的情况下,严把聘任制书记员素质关,重点挑选心细责任心强、年轻干劲足的青年担任书记员,书记员承担了记录、复印、校对、送达、整理、装订等大量的辅助性工作,员额检察官、助理从繁琐的工作中解脱出来,能够集中精力在一个审查起诉期限内结案。

探索优质高效的办案流程,实现办案方式的转变

依托“捕诉一体”“繁简分流”等办案机制,着力于压低“退补率”压缩审查起诉用时不断优化办案模式。

加强审查批捕环节的引导侦查取证,2020年度,区院共受理提请批捕案件49件,已审结49件,在《审查逮捕意见书》中提出需补充侦查事项的10件,发出《逮捕案件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或《不逮捕案件补充侦查提纲》9件,合计占总受理案件的39%。捕诉一体化后,案件在逮捕环节,员额检察官已掌握案件基本情况,事实有不清楚、证明犯罪的证据还有不足的案件,都提前引导取证,部分员额检察官引导侦查取证率达到了自身批捕案件办案数的70%以上,这对后期审查起诉环节减少退查、延期次数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省去了大部分案件必要的退回补充侦查环节,大部分案件办案周期缩短。

秉承“简案快办,繁案精办”的理念,出台了《雨城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实施方案》,通过办案系统后台配置实现分组轮案。将盗窃、容留他人吸毒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案件列为一类简单案件,组成的简案办案组,严格控制办案时间周期。将重大、疑难、新类型案件列为二类案件,组成繁案办案组。新刑诉法增加速裁程序,从制度上缩短了办案的期限,简化了诉讼文书,精简了办案程序,检察官集中告知、集中讯问、集中审结,审结报告简化、起诉书简化,极大地压缩了办案时间,最大限度提升了办案效率,也为办理重大疑难案件提供了充分的检察资源。

注重公检两家业务衔接,在两家分管领导的联系下形成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定期沟通机制,将案件问题尽量提前解决在桌面上,不留在补充侦查决定书上。在衔接机制不断完善,检察院的办案思路引导下,公安机关取证程序无瑕疵,内容无欠缺,移送审查起诉案件一步到位,符合审查起诉标准。(张成功)

 


责任编辑: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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