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家庭教育促进法》),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引导广大家长依法承担实施家庭教育主体责任,有效监护、正确教育、“依法带娃”。2022年5月19日下午,芦山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深入芦山县五星社区重点宣传《家庭教育促进法》。
活动中,宣传组人员通过现场宣讲、发放宣传单、以案释法等形式,对《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出台目的、法律条文、正确的家庭教育概念及家庭教育的内容、家庭教育的方法等方面向广大群众进行细致的解读。并通过问答的方式指导家长落实父母责任、纠正教育误区、明确育儿方向。引导广大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承担起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的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的思想、品行和习惯,同时给予未成年人子女更多的陪伴和关爱。
此次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了广大群众对《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知晓率,为营造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的更好社会环境、家庭环境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