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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纳溪:执行当事人到期债权 促10万元案款快速兑现

来源: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 作者:谢雅琴 发布时间:2022-04-15 10:37:31

近日,纳溪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通过执行泸州市纳溪区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到期债权,高效兑现申请人胜诉权益,顺利执结一起合同纠纷案件。

2014年10月22日,申请人合江县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泸州市纳溪区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经销商二级网点合作协议》,被执行人授权申请人在合江销售众泰T600汽车,被执行人收取申请人保证金10万元。被执行人因自身经营原因,无法继续履行该协议,申请人多次要求被执行人退还保证金无果,遂于2020年7月将其诉至纳溪区人民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还款协议,还款日期到后,被执行人仍未归还保证金,申请人于近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法官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督促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同时,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提起网络查控,但未查得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随后,执行干警接到相关线索,发现被执行人在某公司有足额的到期债权。执行干警立即向该公司送达了执行裁定书和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公司积极配合执行工作并及时冻结、提取了该笔到期债权。至此该案得以成功执结。

(谢雅琴)


责任编辑:唐方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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