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展“转作风、树新风、作表率、抓落实”专项活动以来,芦山法院坚持“三个抓手”、聚焦“三个靶心”、突出“三个助力”,不断推进新时代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实现新发展。
坚持“三个抓手” 扛牢“转树作抓”政治担当
在“抓落实、讲政治”上发力,要求执行干警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院党组的部署要求上来,“守初心、担使命,在找差距、抓落实上发力,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和扎实有效的举措,不折不扣完成整改任务;在“抓排查、找问题”上发力,执行干警以眼睛向内强化问题查找。领导率先垂范,敢于承担责任,干警敢于揭短亮丑,敢于“刮骨疗毒”。在“抓学习,提素质”上发力,对照《实施细则》中列举的执行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认真学习,深入查摆,提升业务素质和政治品格。
聚焦“三个靶心” 做好“转树作抓”问题查摆
聚焦“个人问题”靶心,自下而上对标“五破五立”作风要求和“作风不实、表率不足、落实不力”三个方面突出问题,开展自查自省,找准问题清单、找准思想根源,以高度思想自觉,加强作风建设;聚焦“执行机制建设”靶心,执行工作的规范化既是严格办案的要求,也是廉洁办案的保障,细化流程节点、明确任务清单,将上级法院指导性文件、制度规范、监督意见等汇编成册,人手一本,组织全体人员定期学习,使之入脑入心,确保行为合规,建立和完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聚焦“案件规范”靶心,紧盯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确保“3+1”核心指标高位运行,加强民生案件执行,大力推进流程再造,坚持分类施策,涉案资产依法处置,畅通涉企案件“快立、快执”通道。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参与诉源治理,发挥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人员执行对接联络站职能,见证执行案件合法合规执行。
突出“三个助力” 增强“转树作抓”作风转变
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芦山法院始终牢固树立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建立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加大民营企业未结案件的清理力度,确保案件应结尽结。全面推行涉案企业“生道执行”模式,建立执行和解室,灵活采取执行措施,准确动态管控被执行人财产,放缓、分批、逐步执行,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使失信企业实现自救双赢。对有能力再生产的渋执企业,通过企业销售盈利数据监管、律师线下核查、偿还风险预警等多种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全程固化存证。形成当事人“有证可查”、失信企业“生钱可还”的良性循环,助力涉执企业信用修复,努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助力源头治理综合治理执行难。2022年以来,芦山法院扎实推动府院联动机制,深入推进重大执行案件化解、失信联合惩戒等联动工作,一季度共化解涉特殊主体案件6件,执行到位金额26.022560元。集中开展“网络司法拍卖活动月”,“执行案款集中清理发放”等活动,执行到位案款431.60万元,强制腾退1案,依法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共6人,依法对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50余人,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实现案结事了。同时,结合民事裁判文书的可执行性文书样式,推行执行通知前置程序,助力执行工作有效开展。
助力基层依法治理。在执行程序中探索引入调解为基础的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对执行案件中发现的诉讼风险,当事人有调解意愿的,在执行案件中一并处理,全力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加大普法宣传的广度和力度,对执行宣传进行延伸,开展“3.15消费维权普法”、“维护妇女权益保护”、“直击执行现场”等主题普法互动,增强人民群众法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