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拒执行为不仅损害了胜诉方当事人的权益,也是藐视法律尊严、挑战司法权威的行为。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执行难的问题是当前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热点问题,为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维护司法权威,荥经法院近日依法审理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
2019年,荥经法院对唐某等人诉方某夫妻二人民间借贷纠纷案作出民事判决,判令方某夫妻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归还唐某等人借款本金200000元及利息68000元。判决生效后,方某未如期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荥经法院向方某夫妻送达相关执行文书,责令方某夫妻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和在规定期限内申报财产。方某收到上述文书后,隐瞒其拥有四川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700000元债权事实,未向荥经法院报告。2021年4月,方某在收到四川省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归还的168000元后,将该款偿还其他债务而未归还唐某等人,致使人民法院判决无法执行。荥经法院经过审理查明,方某的行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鉴于被告人方某在宣判前与申请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法院依法判处方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司法权威不容侵犯,法院的生效判决必须履行。荥经法院将继续加大对拒执行为的打击力度,一是加强沟通协调。一方面加强与县公安局、县检察院的沟通协调,在拒执罪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统一意见,争取做到公安机关及时侦查、检察机关及时审查起诉,积极开展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诚信社会氛围;另一方面法院刑庭要加强与执行局之间的配合,确保拒执案件移送的准确性和审判的及时性。二是加强宣传报道。通过法治宣传、典型案例发放、新媒体宣传等方式,向社会大众普及拒执法律知识,加强拒执类案件的源头预防和治理,做到惩治一批、宣传一批、威慑一批、形成社会影响力,进而树立司法权威、优化执行环境、回应群众呼声。
(王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