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芦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冯松同志在芦山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代表芦山县人民检察院作五年工作报告。
报告全面回顾了芦山县检察院近五年依法履职情况。五年来,芦山县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县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重大决策部署,围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要求,认真履行检察职能,为建设平安芦山、法治芦山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冯松同志指出,未来五年,芦山县检察院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检察职能,紧紧围绕县委深入实施追赶跨越、绿色崛起“1442”总体发展战略,鲜明政治方向,服务中心大局,全面依法履职,全力争创“红色姜城·绿色检察”品牌,坚决响应“争先争先再争先、实干实干再实干、落实落实再落实”的铿锵号召,接续奋斗、勇开新局,为书写“传奇古姜城·魅力新芦山”时代新篇章不断作出新的检察贡献。
(余灵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