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下午,灵关镇双坝村村民吕某某为宝兴县人民法院灵关法庭送上一面“公正司法得民心,公平办案解民忧”的锦旗,对处理的买卖合同纠纷工作给予了高度赞扬与肯定。
2017年吕某某向广州某公司承建的灵关镇地质灾害治理的工程供应建筑材料,因广州某公司在该项目的管理人员涉嫌经济纠纷案件,导致吕某某四年来一直催收材料款未果,无奈诉至宝兴县人民法院灵关法庭。
灵关人民法庭立案受理后,承办法官及时与广州某公司副总、法务部、成都分公司总经理多次电话协商,达成初步调解意见,由于成都出现“新冠疫情”,广州某公司不能派人来法庭处理该案,承办法官本着“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为了节约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和诉讼时间,通过灵关人民调解委员会制作出人民调解协议,吕某某签字认可调解协议后,法庭通过邮寄的方式向广州某公司邮寄送达,广州某公司在协议上盖章认可后,广州某公司向业主方申请拨付工程尾款用于支付吕某某材料款,承办法官趁热打铁主动与业主单位和相关领导衔接迅速拨付工程尾款,广州某公司收到工程尾款后及时支付吕某某材料款80余万元。
一面锦旗代表了辖区人民群众对灵关人民法庭的工作认可,也是对人民法庭今后工作的鞭策,法庭积极将“我为群众办实事”这一实践活动,充分贯彻到每一件司法案件中,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
(宝兴法院 周远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