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诉服关口前移化纠纷 集体经济发展受保护

来源:宝兴县人民法院 作者:李宋琴 发布时间:2021-11-19 13:28:18

2021年11月17日,宝兴县C村村长杨某收到法院的调解书时,连声感谢道:“谢谢,谢谢法院帮我们解决了这个难题!”

image007.jpg

C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于2020年10月14日将本村大河坝种植大棚及土地租赁给吕某某,约定吕某某在当年的10月14前支付次年的土地和大棚租赁费。后吕某某认为交付的土地面积不足,拒不支付该年度剩余的大棚租金。双方就此产生矛盾,无法达成解决意见,合作社遂起诉至法院。杨村长说道“村民将土地流转给村上,村上再租赁给商户。眼看新的一年度要来临了,要给村民土地流转费了,这一年度的租金还没有给清,村上很着急。”

11月16日,宝兴法院收到C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诉状后,调解法官先与双方进行沟通,双方同意以实际面积计算租金。调解法官遂于当日下午,驱车前往C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组织双方协商。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释明案涉法律关系,通过明理释法,缓解了双方对立情绪。经两个小时的促谈,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达成一致处理意见,并在调解笔录上签字。事后,双方均为对方的难处表示理解,很满意法院的处理结果。

此次宝兴法院适用先调程序,快速化解该起涉村集体经济发展的租赁合同纠纷,用司法为民的具体行动让争议双方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和公平正义。今年以来,宝兴法院为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将纠纷化解关口前移,前往田间地头,从源头上化解矛盾,为集体经济发展提供最大程度司法保障。

(宝兴法院 李宋琴)

 


责任编辑:杨雪娇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