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名山区检察院迅速投入战“疫”之中,结合本地防疫工作部署和社区矫正工作实际,立足本职,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把疫情防控和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同步抓紧抓牢抓实。在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社区矫正监督工作的同时,注重加强对改造质量的正面指导,与区司法局联合鼓励社区矫正对象积极投身抗击疫情一线,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回报社会,让特殊时期的法律监督有“硬度”更有“温度”。
创新工作方式,掌控社区矫正执行情况。在疫情特殊时期,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强化监管工作。一是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局协调沟通,全面强化疫情防控期间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确保防范有力,处置迅速。二是积极与司法局联合,利用信息化手段强化监管工作,运用电话、微信、视频等“线上”监管模式,加大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动态监控和分析,做好管控和登记,做到信息互通,防止脱管漏管,确保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无死角。三是建议司法局简化入矫报到和解矫宣告手续。对新入矫人员采用电话、微信、短信等方式完成报到;对矫正期满的,先电话通知解除矫正并载入档案,暂不组织解矫宣告,待疫情过后再补办相关手续。
抓好管控工作,全力普及疫情防控知识。积极与司法局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业务对接,加强协调配合。一是暂停社区矫正对象的集中学习。通过线上加强与各镇(街道)司法助理员的沟通交流,落实社区矫正对象的疫情防控工作,暂停集中教育、集中参加公益劳动、集中报到谈话等聚集性矫正措施。二是通过短信、微信、电话等方式在社区矫正对象中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知识普及,教育社区矫正对象科学理性应对疫情,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注意自我保护和家庭防护,全区在册的116名社区矫正人员及其家属无一感染。三是从严执行请销假制度,在疫情防控期间严格控制社区矫正对象外出,没有特殊情况请假外出的,一律不予同意。
突出典型带动,彰显双赢多赢共赢效果。面对疫情,名山区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人员鼓励社区矫正人员用自己的行动来回馈社会对他们的包容,积极参与群防群治。一是通过各种渠道捐款捐物,26名社区矫正对象捐款2910元,捐赠口罩、物质等100余件。黑竹司法所的社区矫正对象郑某某分别向区防疫指挥部和莲花村捐赠现金500元;百丈司法所的社区矫正对象王某某,在得知防控物资紧缺后,通过多方协调为百丈镇人民政府捐赠医用酒精25公斤、医用口罩60支以及现金1000元。二是参加防疫值班值守,19名社区矫正对象参与疫情隔断值守志愿服务200余次。黑竹司法所的社区矫正对象汪某某、蒙阳司法所的社区矫正对象高某某、周某某主动参加不间断值守20余天。社区矫正对象主动投入基层一线防控,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回报社会,体现了社区矫正对象改过自新的决心和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效果,彰显了法律监督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三是为更好的弘扬社会正能量,激发社区矫正对象积极改造的内在动力,名山区检察院建议司法局要对疫情防控期间表现突出的社区矫正对象通报表扬,对符合减刑条件的社区矫正对象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