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谢法官周末还为我们解决问题”,当事人杨某(化名)连连感谢道。11月6日周末晚19点,宝兴法院立案庭法官接到了司法局来电称,有件民事案件初步达成调解,希望法院能够在今天进行司法确认。随后,立案庭法官即刻通知了法官助理和书记员赶往院内,加班加点为群众解决需求。
原来杨某的丈夫李某(化名)在宝兴县某工地从事货车运输工作,11月4日,李某在工作中意外身亡。因杨某与宝兴某公司就赔偿数额无法达成统一意见,导致协商一直拖延到6日才达成一致,但尚未签字确认。6日晚,杨某和胡某(化名,系李某的母亲)与宝兴某公司为了确保协议真实有效,遂通过宝兴司法局向法院提交了申请,希望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
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法官核对了当事人的信息,详细了解事情经过,对当事人提交的调解协议进行了审查和规范。在审查中,法官发现调解协议上的申请人只有李某的妻子和母亲,经核实得知,李某的父亲已去世,生前留有两个儿子,法官告诉杨某遗漏了申请人,应该将李某的两个儿子列为共同申请人。并将调解协议的内容逐条修改,使调解内容符合法律规范。在双方当事人确认后,宝兴法院赓即向当事人制作了司法确认裁定书并当场送达。该案从立案、审查、裁定确认到文书送达,仅用时2个小时,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自2019年5月30日,宝兴县诉前对接人民调解委员会入驻宝兴法院后,宝兴法院和宝兴司法局就人民调解和司法确认进行了及时对接,发挥了调解委员会桥梁的作用,将大量的矛盾化解在立案前,从源头上减少了诉讼增量,有效促进社会矛盾化解。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提高了纠纷化解效率。2021年以来,宝兴法院司法确认案件共计153件,占全院2021年民事诉讼案件的35%。今后,宝兴法院将继续加强司法确认和审查工作,提高便民服务的水平,努力满足人们群众对司法的新需求和新期待,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更高效更有温度的法律服务。
(宝兴法院 彭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