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荥经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在荥经县民建彝族自治乡大坪村火把节广场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徐某某犯贩卖毒品罪一案,对被告人徐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百余名村民旁听,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及法律效果。
庭审中,被告人徐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供认不讳,在最后陈述中深表忏悔,希望得到从严处理,并告诫现场群众要引以为戒,遵纪守法,远离毒品,不要因为一时糊涂而后悔终生。
庭审结束后,法官现场进行禁毒普法宣传,通过讲解毒品、新型毒品的种类、危害以及打击毒品犯罪的相关法律法律。通过这次巡回审判,给村民上了一堂有意义的法治课,让村民切身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村民们也纷纷表示今后一定遵纪守法,做一个守法的公民。
(荥经法院 李威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