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志成城,共克时艰, 战“疫”之际,芦山法院以智慧法院平台为抓手,根据疫情发展状况灵活机动开展工作,积极运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采取远程视频方式快速、高效的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赢得双方当事人的一致称赞。
工作方式“新”突破。原告马某系个体工商户,因被告李某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遂起诉至芦山法院要求被告支付9000余元的货款。鉴于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考虑到双方争议标的不大适宜调解,芦山法院改变传统“面对面”调解模式,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开展矛盾纠纷“隔空”化解,并在事前短时间内多次对该平台系统进行调试演练,以确保本次调解活动顺利开展。
调解办案“云”助力。法院先调人员本着便民利民的原则,在双方当事人同意基础上,对远在外地的原被告,三地视频连线,远程“隔空调解”。在线调解开始后,双方当事人通过视频对话交换调解意见,先调人员在充分听取双方意见后围绕本案争议焦点进行耐心调解,积极释法说理,不到1个小时就完成了一系列的调解工作,促成双方当事人顺利达成调解协议并即时履行完毕。
高效司法获称赞。“法官真是办事的人,没想到在疫情如此严重的特殊时刻,不仅成功找到被告,还如此快速的成功调解,让我顺利拿到货款,给芦山法院点个大赞”原告马某由衷地说到。被告李某真诚地说:“真的没想到,法院有这么棒的一个平台,让我这个外地人不用来回奔波,足不出户用手机视频在线就轻轻松松把争议化解了,太感谢芦山法院法官了。”
司法为民见初心。芦山法院立案庭庭长刘丽娟表示:“芦山法院践行诉讼服务便民理念,积极推行诉讼服务网上办、不见面,充分运用人民法院调解平’等智慧法院建设成果,以远程视频在线方式调解案件不仅方便了当事人,也提高了办案效率,更体现了司法为民、司法便民的原则。”
隔空不隔心,防疫不歇业。在这个战“疫”关键期,芦山法院不断创新网络办案方式,积极引导当事人优先通过网络平台开展线上诉讼活动,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促进了法官与当事人同心战“疫”、同解纠纷,进一步实现了疫情防控与案件同向推进,以实际行动彰显人文关怀,为公平正义保驾护航。(骆明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