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和上级法院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疫情防控期间,芦山法院在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的基础上,切实保障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充分运用电话、微信调解等线上办案模式,快速调解劳务合同纠纷系列案,获得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2月12日,芦山县人民法院简案团队将原告肖某、郭某、代某等十人诉同一被告的劳务合同纠纷系列案件通过微信、电话调解的方式结案。在此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减少因诉讼产生的人员流动和传染风险,简案团队法官通过研讨认为此十个劳务合同纠纷的系列案关联人数众多,劳务报酬数额共计813934元,在充分理解十个原告急迫催讨劳务报酬的心情的情况下,决定通过电话、微信方式联系双方当事人先行调解。因此联系了十个原告的共同诉讼代理人张某和被告的诉讼代理人林某,双方代理人都充分叙述了原被告的调解意愿和想法,通过承办法官耐心细致调解,最终促成双方一致达成调解协议,由书记员形成调解笔录,通过微信群发给当事人确认。在三位法官进行审查后制作调解书并邮寄给双方当事人,使得案件圆满解决。
在新型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期,芦山法院积极通过网上办案模式,为人民群众减少不必要风险,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司法为民。芦山法院切实履行民商事审判的服务和保障功能,加强疫情期间矛盾化解,及时处理,定纷止争。尤其是此类劳务合同纠纷的系列案,涉案人员多,在此疫情防控特殊时期,能做到及时处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区域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任丽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