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节后上班第一天,雨城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按照本院党组会的精神要求,结合本部检察工作实际,妥善处理好检察办案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关系,认真做好应对疫情防控中的刑检工作。
一是主动联系区公安分局法制办、区法院,对需要报捕、起诉和开庭刑事案件相关工作进行沟通。在办案中坚持服从大局,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任务,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严格依照法定期限办理,经协调除刑拘必报捕或期限届满的案件,可延缓的延缓,避免相关人员直接接触,对收到2件9人必报捕案件,非必要不采用当面讯问的方式办理。同时积极落实雨城区公检法三机关联合出台的《关于依法严厉打击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全力维护疫情防控期间社会秩序稳定。
二是主动与监管场所沟通,采用电话等方式减少文书送达次数。同雅安市、石棉、汉源看守所协商后,同意对《换押证》、《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告知书》、《犯罪嫌疑人权利义务告知》等文书的送达,采取先电话告知,后一周集中送达的方式,减少检察人员外出和羁押人员同外界人员的接触。
三是主动做好办案人员自身和机关防疫工作。对人员相对密集的第一检察部办公室采取错时上班,非必要尽量不长期集中聚集在办公室,避免交叉感染。按照保密工作规范,灵活采用在家办公方式开展工作,所有人员在办公室、外出均期间自觉佩戴口罩,配合做好对机关大楼、科室的消毒工作。(奚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