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雅安市雨城区院刑执局创新将社区矫正检察工作与财产刑执行监督相结合。通过督促法院强化缓刑人员的财产刑执行,既让社区矫正人员进一步增强服刑意识、刑罚执行意识,提升了社区矫正效果,又有效避免缓刑犯财产刑“空判”现象的发生,确保刑罚准确执行,取得“多赢”的效果。
充分发挥刑执子系统的办案功能。重视刑执档案的录入工作,每月底将法院刑事案件判决书分别录入交付执行、社区矫正、财产刑执行档案。通过对比司法局共享的社区矫正人员名单、区法院共享的财产刑执行档案,核查出未执行财产刑判决的社区矫正人员名单。
将社区矫正监督与财产性执行监督相结合。在每月的社区矫正检察监督、走访中,有意识的进一步核实附加财产刑判决的社区矫正人员的家庭生产生活情况,核实其执行财产刑的能力。通过多角度核实,雨城区院最终核实到共有7名社区矫正人员有能力执行但尚未执行法院的财产刑判决。而法院的刑事判决已生效4个月至10个月。
积极与法院沟通。针对区法院对期满不缴纳罚金的罪犯无故长期不立案执行以上情况,雨城区院向雨城区法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7份。雨城区法院收到雨城区院《纠正违法通知书》后,高度重视,专门召开涉刑事财产部分执行案件推进会,对本院刑事裁判后涉财产部分需执行的案件进行研判,加快立案和执行速度、力度。现雨城区法院已将其中6名罪犯共计10.3万元罚金执行完毕。 (宋爱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