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了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和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精品案件评选活动,经评选,芦山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社区矫正监督案件荣获全国精品案件。
在本次评选活动中,各地检察机关严格按照评选范围、条件、程序报送了988件参评案件,经高检院评选,九大类共306件精品案件脱颖而出,四川省有9件案件获此殊荣。其中社区矫正监督类全国精品案件共30件,芦山县人民检察院是四川省唯一获得社区矫正监督类精品案件的院。
在办理该起案件时,芦山县人民检察院注重证据的收集,确保事实清楚,证据全面确实充分,适用法律准确,该案文书制作规范、监督意见明确具体,案件的办理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力地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高宏、张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