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加强对法律实施的监督”重大决策部署和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精神,12月25日上午,芦山县第十四次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在县法院召开。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执行联席会议第一召集人王东出席会议并讲话。县法院党组书记、代理院长徐中康主持会议,全县21个执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14个特邀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以及县法院执行局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传达学习了《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文件精神,县公安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就涉嫌拒执犯罪侦查、失信联合惩戒、建筑企业项目备案协查、涉案企业重大事项变更通报,落实具体协助义务联络人和常态开展协助工作作发言,着力推动联合惩戒制度化、常态化落地落实。县法院通报了“基本解决执行难”以来工作总体情况并提出了下一步工作打算。通报显示,2016年以来,芦山法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3154件,结案3081件,未结73件,结案率97.68%;共执行到位金额20026.97万元;实际执结率53.22%,执行完毕率32.21%,执行完毕案件结案平均用时65.94天/件。最高人民法院衡量执行工作“3+1”核心指标数据,其中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实际执结率99.84%;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本合格率100%;执行信访办结率100%;执行案件整体执结率92.37%。
会上,王东书记讲话强调,要切实提升政治站位,进一步坚定做好执行工作的信心和决心。一要深刻认识“切实解决执行难”的重要意义。“切实解决执行难”是推进依法治国的应有之义。要站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充分认识落实《意见》要求的重大意义,着力构建切实解决执行难大协作、大联动制度体系。各联席成员单位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昂扬斗志,开拓进取、攻坚克难的坚定决心,“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责任担当,坚决打赢“切实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为芦山县“三个三”发展定位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
二要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来检验执行工作的政治定位。全面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不仅仅是司法工作,更是国家现代化建设的关键环节。县法院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扎实开展 “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专项执行行动,巩固执行长效机制建设成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各成员单位要密切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瞄准民生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和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开展调研,突破瓶颈,推动解决,切实增强配合执行、协助执行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奋力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三要持续完善执行联动机制,进一步凝聚“切实解决执行难”的动力和合力。执行工作是法治社会办理案件进入司法程序的最后一步、最后一关、最后一环,解决执行难的问题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息息相关,有效到位的执行是依法治国和司法公正的重要标志,更是关系到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各成员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提高责任感、紧迫感,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变法院单一主推为各单位协同共治、共建,持续深化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不断凝聚强大工作合力,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实到位。
为贯彻落实好此次会议精神,徐中康同志总结要求,一是要在思想上再统一、再提高。二是要在部门联动上再强化、再落实。三是要在机制建设上再完善、再到位。芦山法院将以健全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为目标,推进执行工作信息化、规范化、专业化、法治化、协同化,努力推进执行工作体系和执行工作能力现代化,向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程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