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下午,欧某代表37名农民工将一面绣有“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锦旗送到了宝兴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办案人员樊勇的手中,深切表达了对办案人员和法院的感激之情。
事情源于2018年,欧某等人与荥经县某公司因劳动争议诉诸仲裁,但该公司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义务。2018年3月19日,无计可施的欧某等人向宝兴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该公司未经法院许可,通过董事会决议更换法人代表,企图规避法院执行。随后宝兴法院采取措施,将该公司法人代表和主要负责人限制高消费,将公司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并责令公司负责人到法院说明情况。
经过调查,该公司实为“空壳公司”,目前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宝兴法院随后将该批案件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方式结案。结案后,宝兴法院继续加大执行监管,随时关注公司动向,通过承办人员的努力,最后该案共执行到位17万元。
鲜红的锦旗是群众对法院的认可,也是对执行工作的理解。宝兴法院将继续理性、依法、文明执行,建立执行案件监管,构建执行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成果。 (彭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