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芦山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多部门开展法治进校园宣传活动

来源:芦山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李晓莉、王玉圩、乐杨峰 发布时间:2019-12-23 08:56:48

微信图片_20191220105557.jpg  

  为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提高野生动植物的保护意识,进一步宣传检察机关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工作。近日,芦山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级相关部门前往芦山县双石镇、清仁乡、龙门镇5所中、小学开展法治教育宣传活动。

微信图片_20191220105613.jpg

  芦山检察院干警们结合办理的滥伐林木、放火、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保护动物等几种破坏环境资源的犯罪案例,给师生们讲解了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和意义。活动当日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00余份、悬挂各类警示宣传横幅10余条、提供法律咨询30余次,参加师生700余名。(李晓莉、王玉圩、乐杨峰)

                                  


责任编辑:李月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