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20时至11日2时,芦山县遭遇特大暴雨灾害,造成多个乡镇受灾,县城内涝严重,房屋商铺进水,道路淤泥堆积。芦山县法院审判庭、监控室、值班室等多处受灾浸水,造成墙体脱落、地板泡水、办公设备进水。
灾情发生后,全院干警取消休假,迅速集结,成立防汛应急领导小组,组成综合协调组、应急抢险组、后勤保障组、宣传舆论组,各司其职,同心协力,全力投入防汛抢险工作当中。
领导带队组织检查本院审判大楼受灾情况,及时对车库、露天平台进行泄水排险,抢修恢复网络设施设备,对审判大楼周围路面进行清淤,保证来往群众能正常通行。
徐中康院长及时带队奔赴飞仙关镇新庄村、朝阳村,详细了解受灾情况,安排部署下一步防汛抢险工作,鼓励群众一定要相信政府,共渡难关。
党员干部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到责任区开展清淤工作;组织青年团员干警加入防汛抢险自愿者队伍,开展街道路面清淤工作,劝导帮扶受灾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