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4日是第六个“国家宪法日”,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动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12月3日至10日,石棉县检察院, 结合“法治进校园”积极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检察官们分别走进石棉县美罗中学、美罗小学、安顺场八一希望小学、先锋中学等学校,为在校学生进行宪法宣讲和法治讲座。
12月3-4日,检察官围绕宪法,对与中小学生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向美罗小学和美罗中学全体学生进行了讲解。通过案例点评,倡导同学们树立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思想和尊重他人、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的良好风尚。
12月5-6日,检察官在安顺场八一希望小学一年级教室里举行了一场特殊考试,“你是哪个国家的公民?”、“宪法里规定的国旗是什么?”……通过有奖竞猜和问答的方式,向一年级的同学们介绍了中国的全称,中国的首都、国旗、国歌、国徽,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小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等等宪法知识,在学生中播撒下“法律”、“爱国”的种子。
12月7-10日,检察官以宪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规定公民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为切入点。为先锋中学180多名学生从人权的角度讲解了校园欺凌的有关知识。
通过此次 “法治进校园”系列活动,检察官们共向800余名学生传递了宪法知识和法治意识,鼓励和引导学生自觉做到尊崇宪法、学习宪法 、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树立法治思维。将宪法精神、法治意识根植于孩子们的心中,体现了检察机关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中的责任担当。(冯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