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荥经县检察院司法警察大队按照内设机构改革后职责调整的要求,主动作为积极服务好“四大检察”、“十大业务”,进一步推动法警大队规范化建设,并有效采取“四强化”全面提升履职能力。
明确职责定位,强化观念转变。不断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切实提高对司法警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破除法警工作无足轻重的思想,树立有检必有警的观念。
加强目标管理,强化绩效考核。建立司法警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细化了《司法警察日常管理和考核办法》,确立院分管领导、法警大队负责人和司法警察的各自工作任务,按照“职责明确、分工合理、协作配合”的要求,将开展警务工作的具体责任确定到人。
建立运行机制,强化规范用警。为从严规范用警,荥经县院从申请出警、派警、用警等各个环节规范司法警察执行警务的各种行为,并以各项审批表、执行职务派警令、反馈意见表等表格为载体记载用警全部流程。
落实制度到位,强化廉洁自律。司法警察在行动上做到服从大局、步调一致,令行禁止、团结协作。作为检察辅助人员的司法警察在任何情况下都要体现这一职业操守,不可离心离德、擅自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