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荥经法院在服务地方发展大局和中心工作中,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生道执行”理念,在最大限度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同时,采取“活封”“活扣”“置换查封物”等精准实施查封措施,力促当事人达成互利互生和解方案,真正实现事了人和共赢,倾力为企业营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
近日,荥经法院通过“置换查封物”方式,确保了四川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期限内完成了以新还旧贷款的办理,畅通企业融资通道,为企业“起死回生”创造条件,最大限度降低融资需求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2019年,该四川某公司因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款项,被申请执行至荥经县人民法院。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依法对该公司抵押给雅安某银行的机器设备进行查封以及质押的股份冻结。
2020年,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原因,该公司一直未恢复生产。而此时,该公司在雅安某银行的1.4亿元贷款却已到期,如果银行诉至法院,则该公司将濒临破产。面对这一实际情况,为确保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稳定的大局和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荥经法院经过反复研究,在上级法院指导和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下,积极协调该公司、申请人及雅安某银行。通过置换查封物的方式,对该公司生产的半成品予以查封,破解了因涉案抵押物与质押物已被查封或冻结,“以新还旧”商业贷款陷入僵局的难题,为企业的后续经营发展提供了保障。
下一步,荥经法院将继续创造性、创新性落实服务保障系列措施,积极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大局的基础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