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欲问脱贫何所依?顶峰“梨园”景正好

来源:雨城区委宣传部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6-29 14:24:52

“霞子,快来帮我看一哈,这个果子要咋个疏好些,都这么大了,摘来甩好可惜哟。”梨园里,村民李大妈正向裴成霞请教果树管理技术。裴成霞是“桂花节”选出的最美“桂花仙子”,也是顶峰村茶叶推介“茶仙姑”,更是带领群众致富奔康、深得村民拥护爱戴的“霞子”。

难忘乡愁,返乡创业谋发展

一说起裴成霞,顶峰村村民赞不绝口,她漂亮大方、热情开朗、乐观自信,常给村上孤寡老人送药、送衣食,帮助村上残疾人整理前庭后院、打扫卫生……她的脸上随时都洋溢着温暖的微笑。

从2004年起,裴成霞辗转成都、江苏等地加工羽绒服赚取收入,在外漂泊的岁月里,每次过年过节回家,没待上几天又匆匆离去,裴成霞厌倦了漂泊的生活,也出于对家乡的无尽思念,她下定决心回家乡发展。

刚回村时,20多岁的裴成霞干劲十足,跟着父亲管护茶园、种植“六月雪梨”,由于对农业种植技术一窍不通,走了不少弯路。出于年轻人的不服输,她常常跟在老父亲后面学种植,向村里的土专家学技术,在父女俩的共同努力下,雪梨陆续挂果,经济收益可观。雪梨的成功大大增强了她的信心,3年时间,她家的“六月雪梨”从5、6亩发展到100余亩。2015年,裴成霞开办了一家乡村便民超市,日子越过越红火。

裴成霞查看“六月雪梨”生长情况.jpg

饮水思源,带动群众壮产业

雨城区顶峰村2014年被识别为贫困村,裴成霞想到顶峰村村民还在贫困线下苦苦挣扎,她给自己设定一个承诺,帮助顶峰村的“家人”们脱贫致富。她曾说“顶峰村是我家,村民都是我的叔伯阿姨、兄弟姐妹,我们都是一家人,既然我回到村里了,我不能只顾自己挣钱,我要带领大家一起致富,都过上好日子”。不顾家人劝阻,裴成霞果断放弃便民超市的经营,一门心思投入到带领群众脱贫致富上来。她逐户走访,真正了解父老乡亲的急难愁盼,跟着驻村工作队开展工作,成为顶峰村脱贫攻坚的中坚力量。

在裴成霞的努力下,顶峰村几乎所有贫困户都种植了雪梨,但由于缺乏种植管理技术,雪梨产量低,果型不好。敢想敢干的裴成霞通过查阅书籍、资料自学,外出参观学习、找川农教授和农业局专家学习,收集整理各类雪梨种植管理技术资料,在自家的梨园试验成功后,再推广给其他村民。她时常深入田间地头与农户交流,为村民讲授套袋、疏果、修枝等技术。经过不断探索发展,顶峰村种植的雪梨大小适中,表面光洁,入口化渣、香甜可口,深得消费者喜爱。

为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六月雪梨”产业,扩大种植规模,裴成霞与驻村工作队一起,修建了“六月雪梨”苗圃基地,育苗2万余株,并无偿为贫困户提供幼苗栽种,带动贫困群众一同致富。同时为最大限度提高收益,她与村“两委”一起争取各方支持,建成了集体冻库,帮助“雪梨”保鲜,错峰销售,实现利益最大化。顶峰村现已形成1000亩的雪梨产业园。

微信图片_20200629113212.jpg

拓宽销路,助民增收共致富

“往年的雪梨卖不起这个价哦,我们不会网上卖,果子下了都是拉到菜市场和城里头路边上2、3块钱一斤就卖了。多亏了霞子,她给我们全部收购了,最低5块钱一斤收的,我去年卖了5000斤,今年估计产量更高,能有7000斤左右。”村民李文香说到雪梨销售对裴成霞一脸感激和赞扬。

2015年,裴成霞和村上几户“雪梨”种植大户组建了顶峰村六月雪梨种植专业合作社,她跑商标注册,设计包装盒,开展宣传,成功打通了“雪梨”销路。每年7月中旬,农户开始下果,裴成霞就守在合作社收购“雪梨”,村民不用出村就能把雪梨卖个好价钱。她把收购来的“雪梨”按大、中、小分等级包装,到超市、单位跑订单,利用电商平台进行销售,原来村民“销售难”的“雪梨”变成了消费者竞相抢购的“金果果”。2015年至2019年五年间,裴成霞共收购贫困户和其他种植户雪梨20万斤,为群众增收致富创收60余万元。

在裴成霞的带领下,2016年顶峰村实现了户脱贫、村“摘帽”,2019年全村人均纯收入达15300元。现在,顶峰村发展了千亩“六月雪梨”、千亩茶叶和千亩藤椒三“千”产业,形成了人均2亩茶叶、1亩藤椒、1亩雪梨的“211”农业产业发展模式。裴成霞也在党组织的培养下,从村后备干部竞选为村妇女主任,现在任顶峰村党总支副书记。因裴成霞发展产业有思路、有想法,还被推选为顶峰村村级集体经济联合社负责人。

6月的顶峰村梨香阵阵,雪梨产业的发展,饱含着裴成霞的努力,浸润着顶峰村群众的汗水。在脱贫奔康的路上,裴成霞奋力前行、不离不弃,兑现了自己的承诺,实现了致富带富。冉梅)


责任编辑:李月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